小培训机构需要的是适合自己现阶段发展所需的管理模式,而不是千篇一律照搬大企业的管理模式,由于身处教育领域,更多小机构自身沾染“官僚作风 ”,打“官腔”,办事效率低。
特征之一:不赚钱的员工太多!
培训机构经营的最核心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益,保障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;如果一个始终是亏损,或者不赚钱,那就与培训机构成立的初衷偏离了。
培训机构员工分成两大类:赚钱的员工和不赚钱的员工。
赚钱的员工主要是指我们的营销人员和教研人员,他们属于具体职能部门,为培训机构创造直接的效益(尤其是营销人员)。
不赚钱的员工主要是指我们的平台人员,包括行政、人事、财务、学管师等,他们为“前线士兵”保驾护航,提供后勤保障支持,他们属于成本开支的部分。
每个培训机构都需要有这两种类型的员工,但是这两种类型的员工必须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水平上。尤其是:培训机构必须保证赚钱的员工比例高于不赚钱的员工,否则公司就是亏损的,就是不赚钱的!
我们的很多培训机构往往在不经意间,就发现自己培训机构里面,不赚钱的员工越来越多,而赚钱的员工比例越来越低,直至某天发现培训机构经营入不敷出了!
而且,在那种时候,我们的培训机构校长还会发现两个奇怪的现象:
每个平台人员(不赚钱的员工)的作用都很大,都不可获缺,感觉少了任何一个平台人员,培训机构都运转不下去;反倒是赚钱的员工(营销人员和研发人员)随时可以替代。
乍一看,培训机构员工很多,人才到处都是;真正到了赚钱的时候,需要的时候,结果一个顶上来的员工都没有!
这个时候,其实就是我们的小培训机构,已经陷入到“大企业病”里面去了!
小培训机构,生存第一,发展第二;首先要保证自己能够生存下来,有生存下来的资本,而不是如同大企业一样,一天到晚谈论加强内部管理、强化组织架构等。
大企业信奉“管理出效益”,我们的很多中小型培训机构校长和领导层,要么是从大企业出来的,要么是盲目崇拜“大企业的管理模式”,所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,也是照搬大企业的“管理运作模式”,强化内部管理。
比如让营销人员每天都在填写各种报表,参加各种培训考试,使得营销人员根本没有任何时间、精力、心情去从事真正的营销工作,最后到了月底,业绩惨淡得要命,回头追究原因,肯定是营销人员素质太差,培训不到位,管理还需大力加强。最后,培训机构进入死循环!
再比如:让教研人员天天早晚开例会,随时参加各种探讨会或者交流会,沟通学习心得体会或者管理经验,最后将我们的教研人员变成“办公室主任”,天天在办公室看报纸,学习最新管理经验。
诸如此类,皆是小培训机构“管理过头”的表现。表面上是看,这是小培训机构在虚心学习大企业的“成熟管理模式”,实质上是自己害了自己。小培训机构需要的是适合自己现阶段发展所需的管理模式,而不是千篇一律照搬大企业的管理模式。管理过头,比没有管理更可怕!
小培训机构最大的缺陷是“小”,没有足够大的实力和资本;小培训机构最大的优势也是“小”,“船小好调头”,反映快捷、响应及时,这是大企业难以做到的。
然而,在现实社会中,我们很多小培训机构违背、抛弃了自己“小”的优势,而是“以己之短,攻人之长”,以自己最不擅长、最不应该做的繁琐复杂的流程来应对市场,经营自己的培训机构。这是最可惜又可悲的事情,然而却在我们的很多小培训机构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。
曾接触过一中小型培训机构,该培训机构在流程拟制和下发方面,做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:培训机构基本上每天都在下发最新的流程、制度、文件,而且要求员工学习、考核;培训机构半年下来,累计的流程类文件达到200多个,厚达500页A4纸。最后,员工也不知道该如何“遵守”培训机构制度了,因为实在是太多了,而且没有任何重点突出!
小培训机构非常害怕这一点。一旦小培训机构流程繁琐复杂起来,就代表着小培训机构丧失了竞争市场的最大依仗,培训机构员工的大部分时间都将消耗在这些“内部流程”中,而不是赢得市场,赢得回报!
小培训机构的流程繁琐复杂,还隐含另外一层意义:那就是培训机构平台人员太多,不赚钱的员工太多,“人浮于事”;这些不赚钱的员工太多了,他们也必须想法设法体现自己的价值,那么就必然要拟制这样那样的规章制度,从而彰显自己的价值,至于这些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营销、有利于培训机构发展,则不在他们考虑之中了。
曾接触过一些培训机构,培训机构规模都很小。但是,这些小培训机构的“志向”都不小,研发人员一共才3、5个,就敢做所有类型的管理教材,不管是教师管理教材,还是人事管理教材……只要是培训机构提出来的“需求”,他们都能“完成”!
这种情况在各个行业都很普及。小培训机构,“大能量”,什么都敢做,什么都去做。事实上,这些培训机构由于没有聚焦资源,没有自己的核心价值,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很容易破产、倒闭。俗话说“前车之鉴、后世之师”,但是在现实中,还是有太多的中小型培训机构,承受不起这种多元化的诱惑,深深的陷入进去。
小培训机构就是小培训机构,小培训机构应该有“大志向”,但是绝对不能立即犯“大企业病”,尤其是犯了大企业病还不知情,还自以为了不起,这样就更加可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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